哥斯达黎加政府7月10日宣布,将禁止进口“全损车”或车架号(VIN)遭篡改的车辆。此外,若车辆带有未授权的拼接底盘结构,则也无法完成进口申报手续。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报》报道,以上新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原产国进行注册、首次入境哥斯达黎加的机动车辆,其中包括拖车和半挂车。
按照“交通法”(Ley de Tránsito)第5条规定,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发现汽车进口商在进口申报时提供了不实信息,将对其处以140万科朗(约合2400美元)的罚款;海关当局有权遗弃不符合规定的入境车辆或对其进行再出口处理。
另外,哥斯达黎加公共工程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与多个车辆供应国签订协议,以便获取进口机动车的历史信息,确定原产国是否已经宣布其为全损车。
哥斯达黎加第一夫人克劳迪娅•多布雷斯(Claudia Dobles)、公共工程和交通运输部(MOPT)部长鲁道夫•门德斯•马塔(Rodolfo Méndez Mata),以及道路安全委员会(COSEVI)主任埃德温•埃雷拉(Edwin Herrera)参加了上述规定的发布仪式。
“对进口车辆提出要求关系到道路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我们要对民众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避免危及生命的情况发生。”劳迪娅•多布雷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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