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星期三下午,众议员们在第一个辩论文件20,961中通过了《禁止掺假,仿制和违禁含酒精饮料的法律》。该项目旨在禁止掺假和仿制酒类和酒精饮料及其走私。
此外,据指出,“确定掺假,仿制,秘密制造或走私的,Fiscal警察当局必须没收掺假,仿制或走私的产品”,
要强调的是,“所有掺假,仿制,秘密制造或走私酒精饮料的案件,所有人都有义务向Fiscal警察,市政警察或市政检查人员上报。”
要启动该项目,财政部必须与哥斯达黎加经济,工业和商业部门合作,通过酒精类饮料或任何其他类型的安全标签建立一种识别和注册本国和外国酒的机制。不可操纵,不可复制,可靠和值得信赖的技术机制,它具有可追溯性,并且可以使消费者和主管部门识别掺假,仿制或违禁酒精含量的饮料。
不遵守该法律的措施如下:
临时关闭和预防性关闭该商业场所十五天。
启动取消相应市政牌照和相关专利的管理程序。
如果再次证明累犯,应立即停止营业。
根据现行法律进行的任何其他制裁。
Fiscal警察应与市政府建立培训协议,以向市警察部队提供执行上述职能的准备和知识。
该项目以35票赞成,5票反对获得批准;第二次辩论将于11月2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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