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月先后两次放火烧毁两辆小汽车,造成损失16万多元。近日,恩平法院对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1月14日,恩平公安局接到被害人郑某报警,指他停放在恩城新园路的一辆日产天籁小汽车凌晨突然起火烧毁,怀疑是被人蓄意放火的。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经侦查发现一名60岁的退休老人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7日晚上9点,警方在恩城飞鹅塘、腾飞街一带进行伏击侦查。晚上11点,110接报,一辆停放在腾飞路五巷的本田雅阁小汽车突然起火,侦查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发现梁某正骑自行车沿新平北路向车站方向逃跑,民警马上将其抓获。
庭上,被告人梁某承认了是他放火烧毁两辆小汽车的。梁某有骑自行车捡废品的习惯。2014年1月初,梁某在骑车时受到小汽车急刹车及鸣喇叭的惊吓,心生怨恨。2014年1月14日零时,梁某经过新园路时,看见停在路边的一辆日产天籁小汽车,与曾吓到他的小汽车很相似,于是萌生了放火烧车泄愤的念头。他从附近的垃圾筒里捡来了一些废纸,用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燃了小汽车后就迅速逃离了现场。
同月17日晚上11时,梁某在腾飞路看见一辆本田雅阁小汽车,与另一辆曾吓到他的小汽车也很相似,于是又用同样方式点燃小汽车后逃离现场,幸得附近群众及时发现火情,将火扑灭。经鉴定,两车损失合共16万多元。恩平法院经审理认定,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梁某有悔罪表现,且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的被告人梁某由于子女长年在国外工作,缺乏亲情关怀,退休后也没有找到健康的娱乐消遣活动,加上性格较为鲁莽,一时激动就可能做出极端的行为。法官呼吁子女在关心老人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要多和他们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精神需求,培养健康的爱好,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