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常常看到网上报道,父亲强奸亲生女儿,可是,小编无论如何是不愿相信的。然而,这件事情却发生在新会。近日,新会法院通报了一起让人揪心的案件:一个未满14周岁的幼女竟被亲生父亲先后三次强奸。随后,新会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鄂某犯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
1幼女疑遭强奸母亲报警
本案中的受害者阿玲今年才13岁,是新会区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今年2月20日,阿玲跟父亲鄂某吃完宵夜回家后,她母亲在为女儿洗衣服时,发现女儿的内裤有类似精液和血液的东西。
据新会法院提供的材料显示,这已经不是阿玲母亲第一次发现女儿有异样。据了解,阿玲的母亲在案发半年前,在为女儿洗澡时就曾发现女儿阴道口有精液一样的分泌物,当时她曾询问过女儿,但孩子不肯说,她也就没再理会。但这次再次发现女儿内裤上有同样的液体和血,阿玲母亲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带女儿到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女儿很久前就有过性行为,而且还染上了炎症。怀疑女儿遭到强奸,母亲立刻报警。
2强奸女儿的竟是亲爹
记者从新会法院了解到,阿玲母亲报警时,已经怀疑强奸女儿的就是自己的丈夫,即阿玲的亲生父亲鄂某。但报警前,女儿仍没有向母亲透露实情。经调查,强奸女儿的正是鄂某。而且据调查,女儿第一次被强奸,是在2014年,当时阿玲才12岁。
经调查审理,从2014年到2015年2月,鄂某曾先后强奸自己亲身女儿三次,最后一次作案发生在今年2月20日。据阿玲陈述,其在2014年就开始被父亲强奸,她如果反抗,父亲就会拿一条细棍殴打她,因为如此,阿玲每次都不敢呼救和反抗。而鄂某还威胁阿玲不能告诉她母亲,否则就打死阿玲。记者了解到,鄂某今年40多岁,从外地迁居到新会,但已经正式落户新会。
新会法院认为,被告人鄂庆以暴力、胁迫手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同时,鄂庆身为被害人的亲生父亲,违背人伦,利用其对被害人的监护关系,多次奸淫亲生女儿,致被害人感染妇科疾病,且案发后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没有悔罪表现,应予严惩,判处鄂某有期徒刑8年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