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哥政府在7月下旬公告基础上将开航国家增加至44个,名单如下:
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梵蒂冈、卢森堡、爱尔兰、日本、新西兰、列支敦士登、摩纳哥、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荷兰、挪威、瑞典、泰国、英国、捷克、塞浦路斯、奥地利、保加利亚、韩国、克罗地亚、斯诺文尼亚、爱沙尼亚、芬兰、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圣马力诺、新加坡、斯洛伐克、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乌拉圭、葡萄牙、罗马尼亚。
即日起,上述国家游客可搭乘航班来哥,但须遵守哥政府7月下旬公布的相关防疫规定(请参考:http://cr.chineseembassy.org/chn/lqfw/abc123/t1802747.htm)。
上述国家持哥斯达黎加居留许可(长期居留、短期居留和特殊类居留)人员,可持居留和有效哥社保证明返哥(需随身携带纸质或电子版证明)。哥社保证明获取方式为:
1. 登录哥社保局网站:
https://sfa.ccss.sa.cr/servMedicos/validarDerechos.do
2.输入居留号码或姓名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