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30日讯(记者 张锐)巴拿马共和国政府项目推介会暨新闻发布会于2015年3月27日在北京四季酒店举行。会上详细解读了巴拿马未来五年基建投资规划和商船注册优势,并透露今后中国商船在巴注册或将享受更多优惠。
中国商船在巴注册无需亲赴
作为世界最大的船旗国家,商船注册在巴拿马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为进一步提升巴拿马商船注册的国际竞争力,该国于2014年8月通过了新的商船政策,政策指出,在2015年12月31日前新注册商船将根据情况享受减免2至3年的船舶注册费、领事服务费、事故调查费、船只检验费等优惠措施。
当前,中国船舶制造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在全球同行业中所占比重明显上升,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造船中心之一,同时也是巴拿马运河的全球第二大用户。尽管如此,中国在巴拿马的船舶注册数量却一直呈现低迷态势,据巴拿马海事部门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初,中国在巴拿马的船舶注册数量仅为211艘,远低于日本、新加坡和韩国。
为方便中国船舶在巴注册,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已与巴拿马有资格承担相关业务的律所达成战略合作,将为中国商船在巴注册提供各项便利措施,今后,中国商船无需再通过新加坡和东京等地中转办理注册业务,更无需亲赴巴拿马,这将节省大量时间、精力和费用。
此外,会上巴拿马海事部部长顾问兼巴拿马驻华代表处副代表Nehemias J. Jaen C.还向参会企业重点介绍了巴拿马经济发展与投资规划(2014-2019)、巴拿马基础设施投资与海事发展战略,并对当地的投资环境、法律、政策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对2015年1月巴拿马政府出台的190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整体投资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
对外投资应分阶段规避法律风险
对于中国企业普遍关心的对外投资相关法律风险问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毕文强主任表示,应从投资准备和经营两个阶段分别加以重视。毕文强指出,首先,在投资准备阶段,应重点考察中国及东道国相关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有无限制,合作双方的守约意识、法制环境的稳定性、当地政府机构对外资的态度等;其次,在经营阶段,应考虑环境保护、劳工、知识产权、税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毕文强还强调,对中国企业来说,拉美国家的投资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进行投资时,除法律风险外,还应考虑拉美国家投资环境的特殊性,并充分听取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尤其是具备本土化、专业化、多元化知识的专业顾问、团队,他们的意见将在企业境外投资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事实上,为了更好地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确保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中国政府一直在立法上做着积极调整和完善。商务部于2014年9月6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就对现行境外投资体制进行了重要调整,其中,将原来的“核准制”改为“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模式。也就是说,除特殊情况外,均实行备案制,而且缩短了审批时限。同时上述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取消了原来“核准为合同生效必要条件”的限制。
巴拿马海事部部长豪尔赫•巴拉卡特•皮蒂则表示,巴拿马政府对中国企业在巴投资和建设提供有很多具有弹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可根据具体情况解除部分限制,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与巴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商议解决。
中拉关系或将迎来“井喷”期
中拉关系发展方向也是参会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在人民大学拉美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崔守军看来,2015年1月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的顺利召开,预示着中拉关系取得历史性突破,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他指出,中国与拉美地区同属发展中世界,双方具有共同的发展愿景和较强的利益互补,并同处经济增长时期。他预计,未来十年,中国对拉美地区的国际贸易和经济投资均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届时,处于“井喷”期的中拉关系,将给各国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中国电建集团、中国交通集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国长城工业集团、中铝国际、北京建工集团等数十家大型集团公司以及古巴、哥伦比亚、阿根廷、西班牙等国的驻华外交官出席了本次发布会,并表达了加强中拉合作的强烈意愿。